2026年1月7日,中央紀委國家監(jiān)委通報,貴州省委原常委、畢節(jié)市委原書記吳勝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。
通報稱,經中共中央批準,中央紀委國家監(jiān)委對第二十屆中央候補委員,貴州省委原常委、畢節(jié)市委原書記吳勝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吳勝華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落實黨中央關于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重大決策部署不力,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,結交政治騙子,搞迷信活動,對抗組織審查;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,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(zhí)行公務的宴請,違規(guī)配備、使用公務用車;違反組織原則,不按規(guī)定報告?zhèn)€人有關事項,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并收受財物;廉潔底線失守,違規(guī)收受禮品禮金;責任意識缺失,懶政怠政;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礦產資源開發(fā)審批、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,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通報表示,吳勝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(jù)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(jiān)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,決定給予吳勝華開除黨籍處分;由國家監(jiān)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、貴州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,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。
公開簡歷顯示,吳勝華,男,布依族,1966年10月出生,貴州都勻人,1988年8月參加工作,199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,研究生學歷,哲學碩士,經濟師。
吳勝華1988年從貴州農學院農學系農學專業(yè)畢業(yè)后,進入貴州省羅甸縣農業(yè)局農技站工作,此后一直在羅甸縣農業(yè)系統(tǒng)任職,2001年升至羅甸縣委副書記、常務副縣長。2003年,他調往貴定縣擔任縣長,2005年獲任縣委書記。2007年開始,他先后擔任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長,黔南州委副書記兼州委黨校校長,2017年被任命為黔南州州長。

2020年10月,吳勝華升任貴州省副省長,成為副省級干部。2022年他獲任省委常委,并出任畢節(jié)市委書記。2025年7月18日,中央第十二巡視組進駐貴州省,7月24日,中央紀委國家監(jiān)委網站發(fā)布消息,吳勝華在任上被查。
界面新聞注意到,吳勝華是首個被通報“落實黨中央關于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重大決策部署不力”的中管干部。此前,河南銀保監(jiān)局原一級巡視員李煥亭曾被通報“落實黨中央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決策部署不力”。不過,官方尚未明確吳勝華是在何時、以及擔任何種職務期間落實重大決策部署不力。


